自 6 月 30 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正式施行,其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禮讓行人」新制!這項新制不僅引起廣泛討論,更引發了許多駕駛人和行人的疑問。對於駕駛人來說,最想問的莫過於「到底要怎麼樣才算禮讓?」、「距離行人多遠才不會被開罰?」、「行人闖紅燈還要禮讓嗎?」;而對於行人來說,最想知道的則是「闖紅燈真的會被罰嗎?」、「如果車子沒有停在斑馬線,算不算違規?」
這些疑問,都與新制中的五大重點息息相關。今天,就讓我,一位長期關注汽車領域的專業人士 Mark,來為大家一一解答,讓你知道新制到底怎麼「玩」!
新制重點一:罰款金額大提升!
過去,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最高罰款金額為 3,600 元,對許多駕駛人來說,這只是一個小小的警示,並不足以讓他們重視禮讓行人的重要性。但新制上路後,最高罰款金額提高至 6,000 元,而且還要記點 3 點,並強制參加道安講習 3 小時!這意味著,不僅要繳交高額罰款,還要面臨駕照扣點和參加講習的困擾,這對駕駛人來說,無疑是沉重的代價。
更嚴重的後果是,如果導致行人受傷或死亡,罰款金額更會提升至 7,200 元到 36,000 元,而且會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這等於剝奪了駕駛人的道路使用權,不僅影響日常生活,更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違規行為 | 罰款金額 | 記點 | 道安講習 | 駕駛執照處分 |
---|---|---|---|---|
不依規定停讓行人 | 1,200 元以上,6,000 元以下 | 3 點 | 3 小時 | 無 |
導致行人受傷 | 7,200 元以上,36,000 元以下 | 吊扣 1 年 | ||
導致行人重傷或死亡 | 7,200 元以上,36,000 元以下 | 吊銷 |
這項新制無疑是對駕駛人的一種警示,提醒他們在行車過程中要更加注意行人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因為這不僅關乎行人生命安全,更關乎自己的人生與未來。
新制重點二:取締標準更明確!
過去,禮讓行人的取締標準並不清晰,導致許多駕駛人無法準確判斷自己是否違規。為了避免這種模糊情況,新制明確規定,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小於 3 公尺,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就會被開罰。簡單來說,只要汽車或機車車體處於行人穿越道,而且距離行人少於 3 個枕木紋,就會被視為違規。
這項新制不僅提高了罰款金額,也明確了取締標準,讓駕駛人更清楚地知道什麼情況會被開罰,避免無意間觸犯法規。同時,也減少了執法人員的判別空間,讓執法更公正透明。
新制重點三:車輛緩慢滑行也算違規!
很多駕駛人可能會以為,只要車子有稍微停一下,就算有禮讓行人,其實並非如此。新制明確規定,車輛必須完全停止,不能緩慢滑行。
這項規定主要針對一些駕駛人的僥倖心理,他們可能會認為只要車子沒有完全停住,就不算違規。但新制明確指出,只要車輛沒有完全停止,就屬於違規行為。這代表了法律對於禮讓行人的嚴格標準,絕不容許任何程度的馬虎或敷衍。
新制重點四:從行人後方穿越不違規!
新制規定,只有從行人前方穿越,而且距離行人小於 3 公尺才會被開罰;如果車輛從行人後方穿越,即使距離小於 3 公尺,也不算違規。
這項規定主要是針對一些特殊情況,例如行人突然從路邊走出來,駕駛人為了避免緊急煞車而從行人後方穿越,這種情況就不會被開罰。然而,駕駛人還是需要保持警覺,避免因疏忽而造成意外。
新制重點五:行人闖紅燈,車輛還是要禮讓!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第 2 項規定,汽車經過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禮讓行人以及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所以,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人還是要禮讓行人!
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保障弱勢族群的安全,因為視覺功能障礙者在過馬路時,可能無法清楚辨識交通號誌,所以駕駛人必須特別注意,禮讓他們安全通過。這也體現了法律對於弱勢族群的關懷與保護。
總結來說,新的禮讓行人新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保障行人安全! 駕駛人在行經斑馬線時,必須與行人保持距離至少 3 個枕木紋以上,除非車輛從行人後方通過。而且即使路口沒有斑馬線,或是行人闖紅燈,駕駛人還是要禮讓!
為了安全,建議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慢行,並且注意行人動態,不要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 行人也要注意自身安全,遵守交通號誌,不要任意穿越馬路,才能避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