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跟各位分享關於車禍鑑定的一些眉角,以及幾個常見的錯誤,讓大家避免在車禍鑑定中踩到地雷,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鑑定會未必接收書面資料,先送件才能提高委員「過目」機率!
很多人以為等到鑑定會當天再提交精心準備的「說詞」,就能說服委員。但實際上,很多時候委員在會議上是拒絕接收臨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補充陳述的,即使你請工作人員轉交,效果也一樣。因此,如果你需要提交較多資料,建議你在提出鑑定申請時,就將這些書面文件(包含圖解)一同提交,這樣委員才有較高的機率會先瀏覽你的資料。否則,你準備再多,委員不看,一切努力都白費,只能被動回答委員想聽的答案,想解釋的重點卻無法闡述,豈不冤枉?
二、說詞前後不一,小心委員直接打臉!
千萬別以為在警察做筆錄時講一套,在鑑定會上又講另一套就能蒙混過關!鑑定會可以查閱交通事故筆錄,委員對車禍經過已有初步認知,開會只是補充說明而已。如果你的說詞前後不一,例如一開始說不知道車速,後來又說只有20-30公里,委員就會對你的說法產生懷疑,甚至主動調查你的車速,找出你超速的事實。同樣的,關於肇事前的相對位置、事故發生經過等細節,前後不一致的說法都會讓委員質疑你的誠信,影響最終的肇責判斷。
三、別在鑑定會議上發表無關言論!浪費時間還可能惹惱委員!
在鑑定會上,請專注於與肇責相關的論述。抱怨對方的態度、說對方亂騎車亂開車,或是提到自身的傷勢等等,這些都與肇責判斷無關。對方的態度不會影響肇責,與對方爭論也只會浪費時間,甚至可能讓委員反感。至於對方是否違規,也不是你單方面主觀認定,需要有證據佐證。更重要的是,鑑定會只負責判斷車禍肇責,與你的傷勢無關,所以不用浪費時間準備診斷證明。
四、別拿法院判決書跟委員叫板!
有些人會拿法院判決書來證明自己的行為不應該被認定有肇責。但請記住,鑑定會與法院是不同的機構,鑑定委員的判斷依據與法院也不相同。法院判決是針對特定案件,無法直接套用於本次車禍鑑定。因此,拿判決書跟委員叫板,只會讓委員覺得你無理取鬧,降低你的可信度。你需要的是一份簡潔明瞭、符合鑑定會語言的補充意見,而不是用斷章取義的方式解讀判決書。
五、先評估翻盤機率,避免弄巧成拙!
有些人在初判表上已經被認定為次要責任,卻仍執意申請鑑定,認為自己一定能翻盤。然而,他們往往沒有仔細檢視行車記錄器或監視器畫面,僅憑自身印象就自信滿滿,結果反而被委員抓到違規行為,導致肇責加重,甚至從次要責任變成主要責任。我見過太多這樣的案例,最後不僅沒能翻盤,反而賠更多錢。因此,建議大家在申請鑑定前,先評估翻盤的可能性,必要時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花一點錢諮詢專業意見,可以避免更大的損失。
車禍鑑定常見錯誤整理
錯誤類型 | 詳細說明 | 後果 |
---|---|---|
鑑定會上才提供書面資料 | 委員可能拒絕接收 | 重要資訊無法呈現,影響判決 |
說詞前後不一 | 降低可信度,影響委員判斷 | 肇責加重或被判全責 |
發表與肇責無關言論 | 浪費時間,惹惱委員 | 影響判決結果 |
使用法院判決書叫板 | 委員反感,降低可信度 | 影響判決結果 |
未評估翻盤機率盲目鑑定 | 弄巧成拙,肇責加重 | 損失加倍 |
希望以上分享能幫助大家避免在車禍鑑定中踩到地雷,減少不必要的損失。記住,車禍鑑定並非單純的輸贏,而是盡力將損失降到最低。